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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度尼西亞高等法院駁回醫用大麻使用權

已更新:1月23日

印度尼西亞政府對大麻合法化的態度依舊強硬,重申有關治療兒童腦性癱瘓的案件中,使用醫用大麻仍然觸法。


根據《彭博新聞社》報導,印尼法院近日裁定維持現有毒品法規,拒絕了將大麻納入醫療用途的請求。然而,法院同時敦促政府重新審視目前的毒品管制法規,為醫用大麻合法化帶來一線希望。

印尼高等法院法官安瓦爾·烏斯曼(Anwar Usman)指出,醫用大麻的合法化需要改變現行的毒品分類系統。目前,印尼法律將大麻列為高度成癮性物質,任何非研究性用途均被視為非法。該國對毒品的態度極為嚴厲,擁有或販運毒品可能面臨包括死刑在內的重刑。

此次訴訟始於2020年,由三名患有腦性癱瘓兒童的母親在民間團體的支持下提起。他們向最高法院主張,醫用大麻有助於治療兒童的腦癱症狀,並認為憲法保障公民獲得醫療服務的權利。法官蘇哈托約(Suhartoyo)也表示,政府應密切關注相關研究成果,特別是此案件的研究結果,因其可能推動法律規範的改變。

參與此案的法律顧問指出,法院的裁決表面上要求政府加快研究,但實際上將責任轉移給了政府。他坦言:「我們的訴求確實被駁回,這意味著在印尼,因健康原因使用大麻的患者仍將受到懲罰。」

據悉,印尼議會正著手完成一項關於醫用大麻益處的綜合研究,未來可能為相關立法提供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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